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提出要用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改革办法,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
会议确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法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因为折旧速度的提高缩短了折旧年限,企业在折旧期间内的年折旧费用相应提高,从而减少了所得税开支,可以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稳增长与调结构的矛盾,不能继续依靠政府搞固定资产投资,如何调动市场积极性成为一个难题。目前的加速折旧新政策则一箭双雕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它会鼓励制造业投资来稳定经济,但鼓励的主要是新兴产业的投资以及传统产业的研发投入,因此,这一政策既刺激了投资,又有助于调整结构。应该注意到,此次新兴产业与高端制造业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被全面列入加速折旧范围,而不仅仅只是研发投资。
这一政策还起到延期企业纳税的作用并缓解短期的资金链压力。目前中国企业利润率下滑,资金成本过高,开支动力不足,资金链压力较大。据测算,仅A股所有上市公司第一年由此节省税收高达2333亿元,相当于201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总额的7.8%。如果将所有企业包括在内,节省税收的规模将更大。一旦企业税负降低,就会缓解现金流压力,这也可以间接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利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环境趋于恶化,为企业减少税负的声音越来越多,因为传统产业承受市场需求不足以及融资成本过高的双重压力,这也影响其投入更多资金用于技术升级与设备更新。此次加速折旧新政,相当于回应了这种声音,如果企业状况恶化,不排除未来会针对某些企业直接减税。
本次加速折旧政策对于正处于升级换代之中的制造业企业是一个好消息,这也是新政的目的所在。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对于传统产业“破茧化蝶”,同时又刺激新兴产业的大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