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鹏博士上周五(24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称,鹏博士披露的2011、2012、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及补充资料的数据存在错误。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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